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2:51:16   浏览:97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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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财政部


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财政部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所属独立核算的国营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核算的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安装公司、房修公司、住宅公司、市政公司和机械施工公司等企业。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包括施工单位(如工程处、工区等)、工业企业(如预制
构件厂、木材加工厂等)、机械运输部门(如机械站、运输队等)、材料供应部门等单位。
集体所有制施工企业的会计制度,由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或建设银行,下同)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并报财政部备案。
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对本制度所作的补充规定,如果要求地方国营施工企业统一执行,应先征得财政部同意,并抄送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
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需要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应经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同意。
三、国营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由于管理上的要求,需要执行其他会计制度,应先取得财政部门的同意。
四、本制度引用的现行有关概(预)算、计划、财务、统计等制度的规定,今后如有修改、废止,企业应按新的规定办理。如果会计制度需要作相应的变更,由财政部统一修改。
五、企业的记帐方法,本制度不作统一规定。在保证把帐记清楚、不错不乱的原则下,由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的具体情况统一规定或者授权企业自行规定。
鉴于目前多数国营施工企业采用增减记帐法和借贷记帐法,本制度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兼顾了这两种记帐方法。
六、本制度从1982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和国家建委1978年颁发试行的《建筑安装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章 会 计 科 目 一、总 说 明
一、会计科目是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汇总的工具,是设置帐户、填制凭证、登记帐簿、处理会计事项必须遵循的规则。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上级机关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时、正确、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为编制报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加强经营管理,提
供可靠的会计资料。
二、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企业如没有相应的会计事项,可以不设;在不违反概(预)算、计划、财务、统计等制度的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增设或合并某些总帐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各部门、各企业不要随便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本制度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中,同时阐明借贷、增减两种记帐方法的记帐方向。但这些记帐方向,是记入总帐科目的记帐方向。采用借贷记帐法的,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记帐方向(借方或贷方)是一致的。采用增减记帐法的,某些总帐科目与其所属明细
科目的记帐方向(增方或减方)并不完全一致;各明细科目的记帐方向,应根据各该明细科目的性质分别确定。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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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使 用 单 位
顺│ 科 │ ├───┬─────────────────
│ 目 │ 科 目 名 称 │ │ 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序│ 编 │ │ 企业 ├────┬────┬───┬───
│ 号 │ │ (*) │施工单位│工业企业│机械站│材料供
号│ │ │ │ │ │运输队│应部门
─┼──┼────────┼───┼────┼────┼───┼───
│ │资金占用科目: │ │ │ │ │
1│ 001│固定资产 │ ∨ │ ∨ │ ∨ │ ∨ │ ∨
2│ 101│材料采购 │ ∨ │ ∨ │ ∨ │ ∨ │ ∨
3│ 111│采购保管费 │ ∨ │ ∨ │ ∨ │ ∨ │ ∨
4│ 121│主要材料 │ ∨ │ ∨ │ ∨ │ ∨ │ ∨
5│ 125│结 构 件 │ ∨ │ ∨ │ ∨ │ ∨ │ ∨
6│ 131│机械配件 │ ∨ │ ∨ │ ∨ │ ∨ │ ∨
7│ 133│其他材料 │ ∨ │ ∨ │ ∨ │ ∨ │ ∨
8│ 134│低值易耗品 │ ∨ │ ∨ │ ∨ │ ∨ │ ∨
9│ 135│周转材料 │ ∨ │ ∨ │ ∨ │ ∨ │ ∨
10│ 136│材料成本差异 │ ∨ │ ∨ │ ∨ │ ∨ │ ∨
11│ 139│委托加工材料 │ ∨ │ ∨ │ ∨ │ ∨ │ ∨
12│ 141│工程施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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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续一)
━┯━━┯━━━━━━━━┯━━━━━━━━━━━━━━━━━━━━━
│ │ │ 使 用 单 位
顺│ 科 │ ├───┬─────────────────
│ 目 │ 科 目 名 称 │ │ 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序│ 编 │ │ 企业 ├────┬────┬───┬───
│ 号 │ │ (*) │施工单位│工业企业│机械站│材料供
号│ │ │ │ │ │运输队│应部门
─┼──┼────────┼───┼────┼────┼───┼───
13│ 142│工业生产 │ │ │ ∨ │ │
14│ 143│机械作业 │ ∨ │ ∨ │ │ ∨ │
15│ 144│辅助生产 │ ∨ │ ∨ │ ∨ │ ∨ │ ∨
16│ 145│管理费用 │ ∨ │ ∨ │ ∨ │ ∨ │
17│ 151│待摊费用 │ ∨ │ ∨ │ ∨ │ ∨ │ ∨
18│ 163│产 成 品 │ │ │ ∨ │ │
19│ 171│现 金 │ ∨ │ ∨ │ ∨ │ ∨ │ ∨
20│ 172│结算户存款 │ ∨ │ ∨ │ ∨ │ ∨ │ ∨
21│ 179│其他货币资金 │ ∨ │ ∨ │ ∨ │ ∨ │ ∨
22│ 181│预付分包备料款 │ ∨ │ ∨ │ │ │
23│ 182│预付分包工程款 │ ∨ │ ∨ │ │ │
24│ 183│应收工程款 │ ∨ │ ∨ │ │ ∨ │
25│ 185│应收内部单位款 │ ∨ │ ∨ │ ∨ │ ∨ │ ∨
26│ 186│备 用 金 │ ∨ │ ∨ │ ∨ │ ∨ │ ∨
27│ 189│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28│ 201│拨付所属资金 │ ∨ │ │ │ │
29│ 251│待处理财产损失 │ ∨ │ ∨ │ ∨ │ ∨ │ ∨
30│ 311│利润分配 │ ∨ │ ∨ │ ∨ │ ∨ │ ∨
31│ 401│专项存款 │ ∨ │ ∨ │ ∨ │ ∨ │ ∨
32│ 411│专项物资 │ ∨ │ ∨ │ ∨ │ ∨ │ ∨
33│ 421│专项工程支出 │ ∨ │ ∨ │ ∨ │ ∨ │ ∨
34│ 431│临时设施 │ ∨ │ ∨ │ ∨ │ ∨ │ ∨
35│ 441│国 库 券 │ ∨ │ ∨ │ ∨ │ ∨ │ ∨
36│ 491│专项应收款 │ ∨ │ ∨ │ ∨ │ ∨ │ ∨
│ │ 资金来源料目: │ │ │ │ │
37│ 501│固定基金 │ ∨ │ ∨ │ ∨ │ ∨ │ ∨
38│ 511│折 旧 │ ∨ │ ∨ │ ∨ │ ∨ │ ∨
39│ 601│流动基金 │ ∨ │ ∨ │ ∨ │ ∨ │ ∨
40│ 611│流动资金借款 │ ∨ │ ∨ │ ∨ │ ∨ │ ∨
41│ 621│低值易耗品摊销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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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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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使 用 单 位
顺│ 科 │ ├───┬─────────────────
│ 目 │ 科 目 名 称 │ │ 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序│ 编 │ │ 企业 ├────┬────┬───┬───
│ 号 │ │ ① │施工单位│工业企业│机械站│材料供
号│ │ │ │ │ │运输队│应部门
─┼──┼────────┼───┼────┼────┼───┼───
42│ 622│周转材料摊销 │ ∨ │ ∨ │ ∨ │ ∨ │ ∨
43│ 631│预收备料款 │ ∨ │ ∨ │ │ │
44│ 632│预收工程款 │ ∨ │ ∨ │ │ ∨ │
45│ 641│应付分包工程款 │ ∨ │ ∨ │ │ │
46│ 651│应付购货款 │ ∨ │ ∨ │ ∨ │ ∨ │ ∨
47│ 652│应付工资 │ ∨ │ ∨ │ ∨ │ ∨ │ ∨
48│ 653│应付内部单位款 │ ∨ │ ∨ │ ∨ │ ∨ │ ∨
49│ 659│其他应付款 │ ∨ │ ∨ │ ∨ │ ∨ │ ∨
50│ 661│预提费用 │ ∨ │ ∨ │ ∨ │ ∨ │ ∨
51│ 692│应交折旧基金 │ ∨ │ ∨ │ ∨ │ ∨ │ ∨
52│ 751│待处理财产盘盈 │ ∨ │ ∨ │ ∨ │ ∨ │ ∨
53│ 801│工程结算 │ ∨ │ ∨ │ │ ∨② │
54│ 802│销 售 │ ∨ │ ∨ │ ∨ │ ∨ │ ∨
55│ 811│利 润 │ ∨ │ ∨ │ ∨ │ ∨ │ ∨
56│ 901│专用基金 │ ∨ │ ∨ │ ∨ │ ∨ │ ∨
57│ 911│特种基金 │ ∨ │ ∨ │ ∨ │ ∨ │ ∨
58│ 921│专用拨款 │ ∨ │ ∨ │ ∨ │ ∨ │ ∨
59│ 931│专用借款 │ ∨ │ ∨ │ ∨ │ ∨ │ ∨
60│ 991│专项应付款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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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包括有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和没有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
②采用承包方式进行机械化施工的机械站,其承包工程部分,视同施工单位,
使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
附注:
1.基本建设投资实行贷款制度的企业,可以增设“011待核销基建支出”和“701基建借款”科目(下设“固定资产借款”“流动资产借款”和“其他借款”三个明细科目)。
2.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可以不设“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增设“137在途材料”科目。
3.采用计划成本进行产品日常核算的附属工业企业,可以增设“164产品成本差异”科目。
4.有超储积压物资的企业,可以增设“138超储积压物资”科目。
5.实行建筑产品商品化的企业,可以增设“161建筑产品”科目,并将“产成品”科目改为“163工业产品”科目,将“销售”科目下的“产品销售”明细科目分为“建筑产品销售”和“工业产品销售”两个明细科目。
6.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附属工业企业,对于发出的产成品,可以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产成品”科目下增设“发出商品”明细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增设“166发出商品”科目核算。采用其他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附属工业企业,对于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可以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内核算,也可以单独增设“184应收销货款”科目核算。
7.对外销售业务量比较大、税金比较多的企业,可以增设“691应交税金”科目。
8.实行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制度的企业,可以增设“693应交资金占用费”科目,下设“应交固定资金占用费”和“应交流动资金占用费”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固定基金”科目下增设“国家固定基金”“企业固定基金”和“待转固定基金”三个明细科目;在“流动基金
”科目下,增设“国家流动基金”和“企业流动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9.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72号文件规定,向其他单位投资的企业,可以增设“211长期投资”科目,下设“固定资金投资”“流动资金投资”和“专用基金投资”三个明细科目;在“利润”科目下,增设“其他单位转来的利润”明细科目。接受投入资金的企业,可以增
设“711其他单位投入资金”科目,下设“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三个明细科目;在“利润分配”科目下,增设“分给其他单位的利润”明细科目。
10.为了适应各种记帐方法的特点,企业可以合并或分设一些会计科目。如采用借贷记帐法的企业,可以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合并为“151待摊和预提费用”科目,将“应收工程款”和“预收工程款”合并为“183发包单位工程款往来”科目,将“应付分包工程款”
和“预付分包工程款”合并为“641分包单位工程款往来”科目,将“应收内部单位款”和“应付内部单位款”合并为“185内部往来”科目,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合并为“189其他往来”科目,将“专项应收款”和“专项应付款”合并为“491专项往来”科目。
采用增减记帐法的企业,可以将“利润”科目分为“811利润”“805营业外收入”“305营业外支出”科目,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各明细科目改为总帐科目。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略)

第三章 会 计 报 表 一、总 说 明
一、会计报表是定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成本水平和财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及时编报月份、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做到手续齐备、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说明清楚。不得为了赶编报表而提前结帐,不得任意估计数字,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数字。
二、企业上报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财务计划和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的运用和增减变动情况;成本的升降情况;利润和利润上交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主
要措施,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
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季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可以有重点地作扼要的分析说明。在月报中,如有重要问题,也应附送简要说明。
三、企业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月报应在月份终了后十五天内报出(按扣除星期日和例假日计算,下同),季报应在季度终了后二十天内报出,年报应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天内报出。
企业主管部门可以在上列期限内规定所属企业的具体报送时间,但一般不要将上述规定日期再予推迟。
四、企业的会计报表应报送开户银行、监交的财税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和份数,由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规定;但要严加控制,不能过多地加重基层财会人员编报会计报表的工作量。
五、会计报表的填报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会计报表中应填列的计划数(或预算数、定额数),凡须经有关机关核定的,应填列最后核定的数字;在未经核定以前,应填列最后上报的数字。
七、企业解交金库的利润,应于年度终了时与监交机关核对,并将核对无误的交款清单随同年度会计报表上报,由企业主管部门汇编后报送财政部门。
八、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的名称、地址、主管部门、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季度、月份、规定报送日期、实际送出日期等。
企业报表必须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九、企业在年度内变更隶属关系时,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变更,其所编制的月份、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都应反映自年初起的全部累计数字。
十、本制度规定的报表格式,适用于独立核算的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地方施工企业主管部门编报表所用的格式,由各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规定。各省、市、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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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表 编 号 │ 报 表 名 称 │ 编 报 期
──────────┼────────────┼──────
会施01表 │资金平衡表 │月、季、年
会施02表 │利润表 │月、季、年
会施02表附表 │企业基金及利润留成计算表│ 年
会施03表 │成本表 │月、季、年
会施04表 │竣工工程成本表 │ 季、年
会施05表 │管理费用表 │ 季、年
会施06表 │国家基金表 │ 年
会施07表 │专项资金表 │ 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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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各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汇编报表所用的格式,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十一、会计报表的名称和编报期如下:
企业按月编报利润表、成本表有困难的,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免编。
按月编报的报表,三、六、九、十二月份可以免编,以季报或年报代替;按季编报的报表,第四季度可以免编,以年报代替。

二、会计报表格式
资金平衡表
会施01表
编制单位: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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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占 用 │行次│年初数│期末数│资 金 来 源 │行次│年初数│期未数
─────────────────────┼──┼───┼───┼────────────┼──┼───┼───
固定资金占用: │ │ │ │固定资金来源: │ │ │
固定资产原价(001) │ 1 │ │ │ 固定基金(501) │ 61 │ │
减:折旧(511) │ 2 │ │ │ │ │ │
固定资产净值 │ 3 │ │ │ │ │ │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已减期末盘盈 │ 7 │ │ │ │ │ │
__元)(251.1.751.1) │ │ │ │ │ │ │
拨付所属固定资金(201.1) │ 8 │ │ │ │ │ │
─────────────────────┼──┼───┼───┼────────────┼──┼───┼───
合 计 │ 10 │ │ │ 合 计 │ 70 │ │
─────────────────┬───┼──┼───┼───┼────────────┼──┼───┼───
流动资金占用: │定额数│ │ │ │流动资金来源: │ │ │
定额流动资产小计 ├───┤ 11 │ │ │定额流动资金小计 │ 71 │ │
(1)主要材料(121、136、101) │ │ 12 │ │ │(1)流动基金(601) │ 72 │ │
(2)结构件(125、136、101) │ │ 15 │ │ │(2)流动资金借款(611) │ 75 │ │
(3)机械配件(131、136、101) │ │ 16 │ │ │(3)预收备料款(631、181) │ 76 │ │
(4)其他材料(133、136、101) │ │ 17 │ │ │(4)预收工程款(632、182) │ 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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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平街表(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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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占 用 │行次│年初数│期末数│ 资 金 来 源 │行次│年初│期末
│ │ │ │ │ │ 数 │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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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低值易耗品(134、136、621、101) │ │ 18 │ │ │其他流动资金小计 │ 80 │ │
(6)周转材料(135、136、622、101) │ │ 19 │ │ │ (1)应付购货款(651) │ 81 │ │
(7)委托加工材料(139) │ │ 20 │ │ │ 其中:期末暂估应付帐款__元│ │ │
(8)未完施工(141) │ │ 21 │ │ │ (2)应付内部单位款(653) │ 83 │ │
(9)在产品(142、144) │ │ 24 │ │ │ (3)其他应付款(659、652) │ 84 │ │
(10)待摊费用(151、111、145、661) │ │ 25 │ │ │ (4)预提费用(661、111、145) │ 85 │ │
(11)产成品(163) │ │ 27 │ │ │ (5)未交折旧基金(692) │ 87 │ │
(12)应收工程款(183、641) │ │ 30 │ │ │ (6)未交利润(或多弥补亏损)净 │ 89 │ │
期中:期末拖欠工程款______元 │ │ │ │ │ 额(多交利润或未弥补亏损以│ │ │
(13)备用金(186) │ │ 33 │ │ │ “一”号表示)(311、811) │ │ │
(14)超储积压物资(121、125、131、 │ × │ 34 │ │ │ │ │ │
133、134、136) │ │ │ │ │ │ │ │
(15)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 × │ 35 │ │ │ │ │ │
(已减期末盘盈___元)(251.2、 │ │ │ │ │ │ │ │
751.2) │ │ │ │ │ │ │ │
(16)拨付所属流动资金(201.2) │ × │ 3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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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平衡表(续二)
━━━━━━━━━━━━━━┯━━┯━━━┯━━━┯━━━━━━━━━━━━━━━┯━━┯━━━┯━━━
资 金 占 用 │行次│年初数│期末数│ 资 金 来 源 │行次│年初数│期未数
──────────────┼──┼───┼───┼───────────────┼──┼───┼───
其他流动资产小计 │ 41 │ │ │ │ │ │
(1)现金(171) │ 43 │ │ │ │ │ │
(2)结算户存款(172) │ 44 │ │ │ │ │ │
(3)其他货币资金(179) │ 45 │ │ │ │ │ │
(4)应收内部单位款(185)│ 47 │ │ │ │ │ │
(5)其他应收款(189) │ 49 │ │ │ │ │ │
──────────────┼──┼───┼───┼───────────────┼──┼───┼───
合 计 │ 50 │ │ │ 合 计 │ 90 │ │
──────────────┼──┼───┼───┼───────────────┼──┼───┼───
专项资金占用: │ │ │ │ 专项资金来源: │ │ │
专项存款(401) │ 51 │ │ │ 专用基金(901) │ 91 │ │
专项物资(411) │ 52 │ │ │ 特种基金(911) │ 92 │ │
专项工程支出(421) │ 53 │ │ │ 专用拨款(921) │ 93 │ │
临时设施(431) │ 54 │ │ │ 专用借款(931) │ 94 │ │
国库券(441) │ 56 │ │ │ 专项应付款(991) │ 98 │ │
专项应收款(491) │ 58 │ │ │ │ │ │
──────────────┼──┼───┼───┼───────────────┼──┼───┼───
合 计 │ 59 │ │ │ 合 计 │ 99 │ │
──────────────┼──┼───┼───┼───────────────┼──┼───┼───
资 金 占 用 总 计 │ 60 │ │ │ 资金来源总计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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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会施02表
编制单位:_____ __年第__季度__月份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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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 年│ │ │ │
项 目 │行次│本期数│ │ │ │ │
│ │ │累计数│ 项 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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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的计算 │ │ │ │ 4.材料销售收入 │ 21 │ │
1.工程价款收入 │ 1 │ │ │ 减:销售税金 │ 22 │ │
减: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价款 │ 2 │ │ │ 销售成本 │ 23 │ │
自行完成的工程实际成本 │ 3 │ │ │ 材料销售利润 │ 24 │ │
工程结算利润 │ 4 │ │ │ 其中:对内销售利润 │ 25 │ │
其中:法定利润 │ 5 │ │ │ 5.其他销售利润 │ 26 │ │
成本降低额 │ 6 │ │ │ 6.营业外收入 │ 27 │ │
2.产品销售收入 │ 7 │ │ │ 7.营业外支出(以“—”号表示) │ 28 │ │
减:销售税金 │ 8 │ │ │ 8.利润总额 │ 30 │ │
销售成本 │ 9 │ │ │二、利润的分配 │ │ │
产品销售利润 │ 10 │ │ │ 1.归还小型技措借款 │ 31 │ │
其中:对内销售利润 │ 11 │ │ │ 2.提取企业基金 │ 33 │ │
对外销售利润 │ 12 │ │ │ 3.提取法定利润 │ 34 │ │
其中:法定利润 │ 13 │ │ │ 4.提取利润留成基金 │ 35 │ │
3.作业销售收入 │ 14 │ │ │ 5.上交利润 │ 36 │ │
减:销售税金 │ 15 │ │ │ 6.弥补亏损(以“-”号表示) │ 37 │ │
销售成本 │ 16 │ │ │三、利润的结算 │ │ │
│ │ │ │ 1.年初未交利润或多弥补亏损 │ 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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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金及利润留成计算表
会施02表附表
编制单位:____ ___年度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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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基 金 的 计 算 │ 利 润 留 成 的 计 算
────────────────────────────┼──────────────────────
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行│计│实│一、本年可分成利润的计算: │行│金
│次│划│际│ │次│额
├─┼─┼─┤ ├─┼─
1.竣工面积或主要工程量(计量单位:___) │1 │ │ │ 本年利润总额 │16│
2.工程质量优良率(%) │2 │ │ │ 减:归还小型技措借款 │17│
3.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 │3 │ │ │ 应提企业基金(15行) │19│
4.利润总额(千元) │4 │ │ │ 应提法定利润 │20│
上交利润(千元) │5 │ │ │ 本年可分成利润(16-17-19-20) │21│
二、提取率的计算: │ ├─┴─┤ 其中:基数利润 │22│
│ │ % │ 增长利润(21-22) │23│
完成利润指标(1.25%或0.75%) │6 ├───┤二、按基数利润计算: │ │
完成其他指标(完成__项每项__%) │7 │ │ 利润留成(22×__%) │24│
提取率合计(6+7) : │8 │ │ 应交利润(22×__%) │25│
: │ ├───┤三、按增长利润计算: │ │
三、计提企业基金的工资总额的计算: │ │金 额│ │ │
│ ├───┤ │ │
本年实际工资总额 │9 │ │ │ │
━━━━━━━━━━━━━━━━━━━━━━┷━┷━━━┷━━━━━━━━━━━━━━━━━━┷━┷━
企业基金及利润留成计算表(续一)
━━━━━━━━━━━━━━━━━┯━━━━━━━━━━━━━━━━━
企 业 基 金 的 计 算 │ 利 润 留 成 的 计 算
─────────────────┼─────────────────
│行│ 金 │ │行│金
│次│ 额 │ │次│额
├─┼──┤ ├─┼─
本年批准的计划工资总额 │10│ │利润留成(23×__%) │26│
减:其他计划外用工的工资 │11│ │应交利润(23×__%) │27│
支付的奖金 │12│ │四、利润留成合计(24+26) │28│
支付的副食品价格补贴 │13│ │ 应交利润合计(25+27) │29│
计提企业基金的工资总额 │14│ │ │ │
(9-11-12-13) │ │ │ │ │
或(10-11-12-13) │ │ │ │ │
四、本年应提企业基金 │15│ │ │ │
(14×8) │ │ │ │ │
━━━━━━━━━━━━┷━┷━━┷━━━━━━━━━━━━━┷━┷━
补充资料:支付的奖金(12行)分析:
(1)按国务院1978年91号文件规定支付的奖金___元;
(2)节约奖___元;
(3)企业基金中支付的奖金___元;
(工程)成本表①
会施03表
编制单位:____ __年第___季度___月份 单位: 元
━━━━━━━━━━┯━┯━━━━━━━━━━━━━━━━━━┯━━━━━━━━━━━━━━━━━
│行│ 本 期 数 │ 累 计 数
成 本 项 目② │ ├────┬────┬───┬────┼────┬────┬───┬───
│次│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 │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人工费 │1 │ │ │ │ │ │ │ │
其中:分包人工费 │2 │ │ │ │ │ │ │ │
材料费 │3 │ │ │ │ │ │ │ │
其中:结构件 │4 │ │ │ │ │ │ │ │
机械使用费 │5 │ │ │ │ │ │ │ │
其他直接费 │7 │ │ │ │ │ │ │ │
工程直接成本 │8 │ │ │ │ │ │ │ │
管理费 │9 │ │ │ │ │ │ │ │
其中:外单位管理费│10│ │ │ │ │ │ │ │
工程总成本 │11│ │ │ │ │ │ │ │
│ │ │ │ │ │ │ │ │
━━━━━━━━━━┷━┷━━━━┷━━━━┷━━━┷━━━━┷━━━━┷━━━━┷━━━┷━━━
补充资料(年报填列):
调整后的成本降低额__元;调整后的成本降低率__%
①本表为反映工程成本、产品成本和作业成本的通用报表格式;施工单位为工程成本表(会施03-1表),工业企业为产品成本
表(会施03-2表),机械运输部门为作业成本表(会施03-3表)。
②本表所列成本项目为工程成本表的成本项目。
产品成本表的成本项目为:工资、材料、燃料及动力、折旧及修理费、废品损失、其他直接费、管理费、产品总成本。
作业成本表的成本项目为:工资、燃料及动力、材料、折旧及修理费、替换工具及部件、其他直接费、管理费、作业总成本。
竣工工程成本表
会施04表
编制单位:___ ___年第___季度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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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预 算 成 本 │ │ │
│ │竣工工程量├───┬────┤实际成本│成 本│成本降低率
工 程 名 称 │ │ │总成本│其中: │ │降低额│ (%)
│ │ │ │上年结转│ │ │
│ ├─────┼───┼────┼────┼───┼─────
│次│ 1 │ 2 │ 3 │ 4 │ 5 │ 6
──────────────────┼─┼─────┼───┼────┼────┼───┼─────
一、自年初起至上季末止的竣工工程累计│ │ × │ │ │ │ │
二、本季竣工工程合计 │ │ × │ │ │ │ │
其中:(按主要工程分项填列) │ │ │ │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自年初起至本季末止的竣工工程累计│ │ × │ │ │ │ │
━━━━━━━━━━━━━━━━━━┷━┷━━━━━┷━━━┷━━━━┷━━━━┷━━━┷━━━━━
管理费用表
会施05表
编制单位:___ ___年第___季度 单位: 元
━━━━━━━━━┯━┯━━━━━━━━┯━━━━━━━━┯━━━━━━━━┯━━━━━━━━┯━━━━━━━━
│行│ 施 工 单 位 │ 工 业 企 业 │ 机械运输部门 │ 材料供应部门 │ 公 司
项 目 │ ├───┬────┼───┬────┼───┬────┼───┬────┼───┬────
│ │本 年│本年累计│本 年│本年累计│本 年│本年累计│本 年 │本年累计│本 年│本年累计
│次│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数│ 实际数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工作人员工资 │1 │ │ │ │ │ │ │ │ │ │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2 │ │ │ │ │ │ │ │ │ │
工资附加费 │3 │ │ │ │ │ │ │ │ │ │
办公费 │4 │ │ │ │ │ │ │ │ │ │
差旅交通费 │5 │ │ │ │ │ │ │ │ │ │
固定资产使用费 │6 │ │ │ │ │ │ │ │ │ │
工具用具使用费 │7 │ │ │ │ │ │ │ │ │ │
劳动保护费 │8 │ │ │ │ │ │ │ │ │ │
检验试验费 │9 │ │ │ │ │ │ │ │ │ │
(已减检验试验收入)│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保修费 │11│ │ │ │ │ │ │ │ │ │
利息支出 │12│ │ │ │ │ │ │ │ │ │
(已减利息收入) │1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职工教育经费 │14│ │ │ │ │ │ │ │ │ │
━━━━━━━━━┷━┷━━━┷━━━━┷━━━┷━━━━┷━━━┷━━━━┷━━━┷━━━━┷━━━┷━━━━
管理费用表(续一)
━━━━━━━━━━━━┯━┯━━━━━━━━┯━━━━━━━━┯━━━━━━━━┯━━━━━━━━┯━━━━━
│行│ 施 工 单 位 │ 工 业 企 业 │ 机械运输部门 │ 材料供应部门 │ 公 司
│ ├───┬────┼───┬────┼───┬────┼───┬────┼──┬──
项 目 │ │本 年│本年累计│本 年│本年累计│本 年│本年累计│本 年│本年累计│本年│本年
│ │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数│ 实际数 │计划│实际
│ │ │ │ │ │ │ │ │ │ 数 │ 数
│ ├───┼────┼───┼────┼───┼────┼───┼────┼──┼──
│次│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 │15│ │ │ │ │ │ │ │ │ │
材料盘亏及毁损 │16│ │ │ │ │ │ │ │ │ │
(已减盘盈) │1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级管理费 │18│ │ │ │ │ │ │ │ │ │
外单位管理费 │19│ │ │ │ │ │ │ │ │ │
│20│ │ │ │ │ │ │ │ │ │
其 他 │21│ │ │ │ │ │ │ │ │ │
合 计 │22│ │ │ │ │ │ │ │ │ │
────────────┴─┴───┴────┴───┴────┴───┴────┴───┴────┴──┴───
补充资料:
────────────┬─┬───┬────┬───┬────┬───┬────┬───┬────┬──┬───
1.产 值① │23│ │ │ │ │ │ │ │ │ │
每百元产值应负担的管理费│24│ │ │ │ │ │ │ │ │ │
2.全年职工平均人数 │25│ │ │ │ │ │ │ │ │ │
每一职工支用的管理费 │26│ │ │ │ │ │ │ │ │ │
3.属于压缩范围的管理费 │27│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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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施工单位为工作量,工业企业为工业总产值,机械运输部门为作业收入,材料供应部门为材料购入总额。
国家基金表
会施06表
编制单位:___ ___年度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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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定 基 金 │行次│金额│ 流 动 基 金 │行次│金额│ 补 充 资 料 │行次│金额
───────────┼──┼──┼───────────┼──┼──┼────────────┼──┼──
一、年初数 │ 1 │ │一、年初数 │ 23 │ │一、固定资产原价年末数 │ 39 │
二、本年增加数合计 │ 2 │ │二、本年增加数合计 │ 24 │ │ 1.生产用固定资产 │ 40 │
1.基建拨款购建的固│ 3 │ │ 1.财政拨入 │ 25 │ │ (1)房屋及建筑物 │ 41 │
定资产 │ │ │ 2.上级拨入 │ 26 │ │ 其中:活动房屋 │ 42 │
2.专用拨款购建的固│ 4 │ │ 3.调整材料调拨价格│ 27 │ │ (__平方米)│ │
定资产 │ │ │ 的溢价 │ │ │ (2)施工机械 │ 43 │
3.专用基金购建的固│ 5 │ │ 4. │ 28 │ │ 其中:钢模 │ 44 │
定资产 │ │ │ 5. │ 29 │ │ (3)运输设备 │ 45 │
4.特种基金购建的固│ 6 │ │ 6. │ 30 │ │ (4)生产设备 │ 46 │
定资产 │ │ │三、本年减少数合计 │ 31 │ │ (5)仪器及试验设 │ 47 │
5.专用借款购建的固│ 7 │ │ 1.交财政 │ 32 │ │ 备 │ │
定资产 │ │ │ 2.交上级 │ 33 │ │ (6)其他生产用固 │ 48 │
6.无偿调入的固定资│ 8 │ │ 3.调整材料调拨价格│ 34 │ │ 定资产 │ │
产 │ │ │ 的折价 │ │ │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 49 │
7.经批准转帐盘盈的│ 9 │ │ 4. │ 35 │ │ 3.未使用固定资产 │ 50 │
固定资产 │ │ │ 5. │ 36 │ │ 4.不需用固定资产 │ 51 │
8. │ 10 │ │ 6. │ 37 │ │ 5.封存固定资产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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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表(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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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定 基 金 │行次│金额│ 流 动 基 金 │行次│金额│ 补 充 资 料 │行次│金额
───────────┼──┼──┼───────────┼──┼──┼────────────┼──┼──
9. │ 11 │ │四、年末数 │ 38 │ │ 6.土地 │ 53 │
10. │ 12 │ │ │ │ │二、计提折旧基金的固定 │ 54 │
三、本年减少数合计 │ 13 │ │ │ │ │ 资产全年平均总值 │ │
1.无偿调出的固定资 │ 14 │ │ │ │ │ 折旧率(%) │ 55 │
产 │ │ │ │ │ │ 计提大修理基金的固 │ 56 │
2有偿调出的固定资 │ 15 │ │ │ │ │ 定资产全年平均总值 │ │
产 │ │ │ │ │ │ 大修理基金提存率(%) │ 57 │
3.经批准报废的固定 │ 16 │ │ │ │ │三、固定资产原价全年平 │ 58 │
资产 │ │ │ │ │ │ 均余额 │ │
4.经批准核销盘亏和 │ 17 │ │ │ │ │ 固定资产净值全年平 │ 59 │
毁损的固定资产 │ │ │ │ │ │ 均余额 │ │
5.提取的固定资产折 │ 18 │ │ │ │ │四、定额流动资金全年平 │ 60 │
旧 │ │ │ │ │ │ 均余额 │ │
6. │ 19 │ │ │ │ │ │ │
7. │ 20 │ │ │ │ │ │ │
8. │ 21 │ │ │ │ │ │ │
四、年末数 │ 2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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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表
会施07表
编制单位:____ __年第__季度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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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专 用 基 金 │ 特 种 基 金│ 专用拨款 │ 专 用 借 款
│ ├──┬──┬──┬──┬──┼──┬──┬──┼──┬──┼──┬──┬──
│ │更新│大修│企业│利润│职工│技术│临时│劳保│新产│ │小型│小额│大修
项 目 │ │改造│理基│ │留成│福利│装备│设施│ │品试│ │技措│基建│理借
│ │基金│金 │基金│基金│基金│基金│包干│基金│制费│ │借款│借款│款
│ │ │ │ │ │ │ │基金│ │拨款│ │ │ │
│ ├──┼──┼──┼──┼──┼──┼──┼──┼──┼──┼──┼──┼──
│行│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一、年初数 │ 1│ │ │ │ │ │ │ │ │ │ │ │ │
二、本年增加数合计 │ 2│ │ │ │ │ │ │ │ │ │ │ │ │
1.提取、留用、收取、借入数 │ 3│ │ │ │ │ │ │ │ │ × │ │ │ │
2.变价收入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3.拨入数 │ 5│ │ │ │ │ │ │ │ × │ │ │ × │ × │ ×
4.所属上交数 │ 6│ │ │ │ │ │ │ │ × │ │ │ × │ × │ ×
5.其他专用基金转入数 │ 7│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增加数 │ 8│ │ │ │ │ │ │ │ │ │ │ │ │
三、本年减少数合计 │ 9│ │ │ │ │ │ │ │ │ │ │ │ │
1.支用数 │10│ │ │ │ │ │ │ │ │ │ │ × │ × │ ×
其中:构成固定资产 │11│ │ × │ │ │ │ │ │ × │ │ │ × │ × │ ×
2.上交数 │12│ │ │ │ │ │ │ │ × │ │ │ × │ × │ ×
3.拨付所属数 │13│ │ │ │ │ │ │ │ × │ │ │ × │ × │ ×
4.转入其他专用基金数 │14│ │ │ │ │ │ │ │ × │ × │ │ × │ × │ ×
5.归还专用借款数 │15│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减少数 │16│ │ │ │ │ │ │ │ │ │ │ │ │
四、期末数 │17│ │ │ │ │ │ │ │ │ │ │ │ │
减:未完工程支出 │18│ │ │ │ │ │ │ │ × │ │ │ │ │
临时设施 │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库券 │20│ │ │ │ │ │ │ │ × │ × │ │ × │ × │ ×
期末结余资金 │21│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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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战略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河北省相关企业为观测点

刘春英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副教授 , 范诚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讲师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以河北省企业为视角,在分析企业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在国际贸易中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重要性的基础上,着重剖析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难题及应对策略,并对企业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探索。


党的第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稿中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可见,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

欧美等发达国家同样也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近些年都在积极实施新的措施以推动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例如:美国于 2010 年 6 月由农业部、商业部、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和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有关知识产权执行的联合战略计划》,以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的执行效率。西班牙于 2010 年 9 月发布了《西班牙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10 2012?》,目标是将知识产权作为差异化、专业化的因素,并为西班牙的生产能力提供长远的回报。日本近些年提出“知识产权立国方针”,从创新战略、保护战略、应用战略和人才培养战略四个方面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1]。

我国于 2008 年 6 月正式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河北省也于 2009 年 6 月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然而,河北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联系日益紧密,河北省企业对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因此帮助河北省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构建知识产权战略显得尤为重要。

一、河北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在国际贸易中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

?一?河北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1.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到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到位严重制约河北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上至领导下至职工未从根本上认识到知识产权在知识时代的巨大价值,往往是自己先研发的技术或创立的品牌却被他人抢先申请为专利或注册为商标,到自己需要使用时才不得不花重金赎回原本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河北省企业有许多还没有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目前大部分企业没有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更没有专门成熟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往往由其他部门代管。

3.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战略。河北省大部分企业目前尚未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4.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少,技术含量低。一个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然而,河北省大部分企业仍然以成熟技术的应用为主,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力还比较薄弱。企业购买和仿制的技术在其技术总量中仍占很大比重。

?二?河北省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

2008 年《国家知识产权纲要》指出: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河北省于 2009 年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当前,河北省经济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全面提升河北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河北和诚信河北、确保河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在国际贸易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显得尤为重要。对河北省企业来说,在国际贸易中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的关键屏障,同时还是预防并减少国际贸易争端出现的重要措施。

二、河北省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难题及对策

在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入世后会出现大量的涉外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其中有两个最棘手的问题,一个是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问题,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问题。

?一?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

1.平行进口问题的本质

平行进口是一个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问题的争论不仅涉及到“禁止”还是“允许”的核心问题,就连平行进口的定义也有多种意见。

笔者认为平行进口有三个本质特征:

?1?平行进口的商品是“真品”。灰色市场并不等于黑色市场,平行的商品也不是假冒伪劣商品,而是“正宗的产品”。这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至少在其出口国能受到保护,只不过是由于在出口后有可能损害进口国知识产权人的生产或销售利益。若平行进口的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或其他非法产品,则这种非法的进口将因其违反其他相应的法律而受到制裁,这种制裁一般比平行进口这种行为的制裁要严厉得多,就没有必要在有关平行进口的法律中再对这种行为进行制裁,以免人为造成法条的竞合,因此理论上没有进一步探讨的价值。

?2?存在平行的“知识产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同一国家或地区内不可能形成平行进口,平行进口必然跨越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灰色进口商从一国或地区进口到另一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中的知识产权在商品出口国和商品进口国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3?存在平行的进口即灰色的销售渠道。未经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的进口商从国外将知识产权产品进口并进行销售,与国内知识产权人的进口形成平行的进口。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政发(2001)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自治区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要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自治区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
第三条 自治区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分设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四条 为维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予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各成员由自治区科教兴区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区的科学技术奖,应在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具体办法按国家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授予在近3年来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做出重大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自治区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二)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在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做出卓越建树的。
第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基础理论、应用技术、新技术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科学发现,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的;
(二)在应用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的;
(三)在实施技术推广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四)采用国内外高新技术,经消化、吸收,形成较大规模化生产,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五)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
第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3名。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的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00项。

第三章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
第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和申报项目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
1.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
2.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1.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
2.各盟、市科技行政部门。
国务院所属驻区单位及区内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个人可以通过所在地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科技行政部门推荐;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做出贡献的其他区外单位可直接向自治区科技行政部门申报。
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异议制度,将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的获奖项目和完成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实行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的人选和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申报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第十五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和科学技术成果作出认定结论,并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的建议。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作出获奖人选和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的决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奖。
第十六条 自治区科教兴区特别奖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签署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第十七条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列支。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八条 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它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由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其奖励,并追回奖金和证书。
第十九条 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由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违者给予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参与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及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各委、办、厅、局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盟市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1994年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兴区特别奖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001年1月19日